☞ 人與人,不僅互害共損,還有更大範圍的人與萬物互害共損。人是加害者,人與萬物共同成爲被害者。上述行為造成社會成本最大化,人與萬物共同走向“互害共損”的動態均衡。
人的行為如果是良性的,才會導致社會成本最小化,人與萬物進入“互利共贏”的狀態。
☞ 先看看人際社會的案例:如果人與人的糾紛,用“和平”方式解決,大概率趨近社會成本最小化,導致“互利共贏”的動態均衡;如果用“非和平”方式解決,大概率產生社會成本最大化,利益攸關者都步入“互害共損”的動態均衡。
☞ 再看看人與萬物的案例:人對待有生命或無生命的萬物,若進入嚴重環境污染、物種不保護則滅絕這類狀態,等於從過去到未來的無數年,人不僅以成本最大化的方式對待自己,也用同樣方式對待萬物,導致無所不在的“互害共損”狀態。
☞ 人需要承擔的物資成本,是稀缺資源,無法迴避;還有精神成本,同樣是稀缺資源,無法量化也無法迴避。人對待人以及對待萬物,若不產生共同利益遞增,就是產生共同利益遞減,前者“共贏”,後者“共損”。
☞ 結論是,人對待人,人對待萬物,最大限度利“他”,也是最大限度利“己”;最大限度害“他”,也是最大限度害“己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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